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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窟寺景区理应坚持“保护第一游览第二”

时间:2020-11-25 15:25:44  来源:收藏快报 苑广阔/广西

石窟寺景区

  国家文物局、文化和旅游部近日印发通知,要求合理测算、从严设定石窟寺景区游客承载量,将核心景区承载量、重要区域(如窟前平台)承载量、各开放洞窟承载量、栈道/游步道承载量、重点洞窟和栈道瞬时承载量等列为“硬指标”。

  从旅游景观的分类来说,有山水风光类的,历史人文类的,风土人情类的,民族民俗类的等等,当然了,在实际旅游过程中,某个旅游目的地不会这么泾渭分明,而是各种景观融合在一起。而国家文物局、文化和旅游部之所以要把石窟寺景区单独拿出来,要求给予特别的保护,根本原因就是石窟寺景区有自己的特殊性。

  一般而言,石窟寺景区一方面往往是国家、省级、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,具有极高的历史和文化价值,本身就应该加强保护;另一方面,不管是石窟、摩崖造像、摩崖石刻,经过几百上千年的风雨侵蚀,岁月洗礼,往往变得十分脆弱,而“全民旅游时代”的带来,从保护的角度来看,这是一个很大的挑战,必须被重点强调才行。

  对于旅游景观,不管是自然风景类的,还是历史人文类的,都应坚持“保护第一,开发和利用第二”的原则,但是在实际的管理和经营过程中,往往会与这样的要求产生很大的偏差,甚至是完全颠倒过来,成为开发和利用第一,而保护则成了可有可无的事情。对于一些自然恢复比较好的旅游景区景点,可能问题不大,但是对于一旦造成损毁和破坏,就难以再恢复的景观,这可能就是灾难性的。而石窟寺景区,恰恰属于此类。

  现实中我们经常看到,某景区一个靠近游客过道的佛像突出部位,被来来往往的游客摸得油光锃亮;水中的某个石像,又被游客抛出的硬币砸得坑坑洼洼。这至少说明两个方面的问题:一是景区的经营管理者,没有尽到必要的保护责任,没有让一些历史文物古迹受到应有的保护;二是部分游客的文明素质,确实有待提高,他们不理解文物的价值,不懂得人文的意义,任性之下,最终伤害的,却是这些历史人文古迹。最重要的是,对于石窟寺景区而言,一旦其中的历史建筑、文物遭受了破坏,这种破坏就是不可逆的,即便可以通过后期的修复达到所谓“修旧如旧”的程度,但修的终究是修的。

  我国现有石窟寺(含摩崖造像)5198处,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42处,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45处,莫高窟、云冈石窟、龙门石窟等10处石窟寺被列入《世界遗产名录》。尽管近年来我国石窟寺保护利用水平不断提升,但在节假日、旅游旺季部分石窟寺和世界文化遗产地游客超负荷,对文物和游客安全造成一定风险。对此,《通知》明确要求,要采取网络预约、电子票务、错峰参观、限时限流、定制服务、实时监测、预警上报等方式,调节控制游客量,严格落实游客承载量各项指标,有效降低破坏行为发生的概率。这是我们可以做好,也是必须做好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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