略谈黄宾虹实践的普遍意义

时间:2006-5-24 9:06:09文章作者:童中焘
友人送我《新美术》2006年第1期,看孙文忠先生《山水画中的笔墨与自然——关于黄宾虹现象的思考》(下简称《孙文》),读之,赞成他对“盲目跟风”的批评,而于其中的某些观点、说法,颇有不同想法,不成系统,略述浅见。一、《孙文》说:“黄宾虹所生活的时代、生存生态、文化结构与当今大多数画家不同,他的成功经验,未必对当代山水创作、探索有普遍的指导意义。”黄宾虹一再说:“屡变者体貌,不变者精神”;他是反对“跟风”的。所谓“普遍意义”,有在艺术、在中国画以及对画家的不同层次、不同范围的意义,那“普遍意义”正是在不同的时代、不同的境况中见出。以我所见,黄宾虹实践的普遍意义、黄宾虹的精神,在艺术上和对画家而言,至少有以下6点:1、自强不息的敬业精神;2、无功利;3、坚持艺术的民族独立性;4、其山水体貌的多形态、无程式,体现了笔墨的开放性,证明了笔墨表现之“仪形无极”、“感会无方”(《书谱》),工用多变,应事不穷的性能;5、强调“有道有艺”、“真善美”,提倡“士夫画”(“学人”之画),张扬中国传统的人类的理性精神;6、其晚年之作的“童真”、“自在”,技进于道,头头是道,为中国画的艺术表现树立了自由艺境的典范。黄宾虹享年92岁。一生所作,数在万帧以上,在去世的前一天,尚在呻吟中念出“有谁催我,三更灯火五更鸡”的词句,这种对于学问的精神以及在笔墨上的造诣,毋庸多说,但有关黄宾虹的评价和中国画学的一些问题,仍有必要多说几句。二、黄宾虹对“士夫画”、“文人画”作了严格的区分。“学以求智,先别品流。志道据德,依仁游艺……古人重学轻于文,后世重文轻于学……有品有学者为士夫画,浮薄入雅者为文人画”(《画学之大旨》),1954年,黄宾虹应第子之请撰《论画长札》,说:“研究创造,先从古人遗迹,详审源流派别,参以造化自然,抒写自己性灵”,骎骎而上,自成一家,“必追溯唐宋元明,研究得失”,既知理法,又“不为古人理法所束缚”,如庄周言蝴蝶之为我,我与蝴蝶,“三眠三起”,以达“自在”,栩栩而飞;他在文章、书信中反复论画的品格、造诣,一再表示不满文人画,观其一生的实践和作品,岂可如《孙文》“黄宾虹是20世纪优秀的文人画家之一”评之、限之、小之?!画有大家。如果大家再分上、中、下三阶,黄宾虹“画尚内美,有法而不言法”,谓黄宾虹为近代“大家之上”,决非过言。三、表现形式为绘画的实体。艺术的独特性以及品格即在其表现方法方式。黄宾虹“筑基于笔,建勋于墨”的见解,上探中国画的源头,实为中国画独特艺境而成为世界绘画高峰的根本:“六书象形,文字之始……口所难状,手画其形,图写丹青,千古不朽,其巧与文字并重”(《画学之大旨》),“精意所在,心心相印,常此终古,传于无穷,笔法领悟,其旨微矣。”(《国画分期学法》)笔墨表现摄心物,通内外,反映了中国人高超的艺术创造能力。离开笔墨,中国画的独特性及其高度便随之丧失。如果中国画还有别的源头,黄宾虹坚持古人的“书画同源”说,无疑是坚持了最能代表民族精神、最有高度的源头。四、过去,我知道:汉字就是文化,文字又促进文化;又见古人说过:“书画同源”(近代有人不同意此说,可以讨论);读了《孙文》所引一位理论家《进入新世纪的水墨画》一文中的说法:“是中国文化养成了‘笔墨’,而不是‘笔墨’养成了中国文化。中国绘画的历史绝不是文人笔墨的历史,即笔墨规范是中国传统绘画发展的阶段性产物。”我真是惶惑了。笔墨果真只是“文人笔墨”吗?笔墨表现的中国画不能代表中国画的艺术高度吗?笔墨与文化,不是“相互主体性”的产物吗?汉代绘画,已经所存无几;自东晋顾恺之的“骨法”,到南北朝谢赫的“骨法用笔”,到唐张彦远“骨气形似,皆本于立意而归乎用笔”,到五代荆浩关于笔、墨的“体”、“用”的论述,到宋郭熙要求用笔“取诸书法”,以至黄宾虹的“五笔”、“七墨”以及“参差离合,大小斜正,肥瘦长短,俯仰断续,齐而不齐”,阐释笔、墨之美,抉出中国画由笔墨表现所蕴的“内美”“笔墨”的认识,发展和功用的扩大,作为文化语言,经历了一千四五百年。这个中外学者公认的世界绘画的高峰,这个民族传统,难道可以视之为“阶段性的产物”,竟将断绝于“进入新世纪的水墨画”吗?中国的汉字,油画的“色彩”,是否也属于“阶段性的产物”呢?五、《孙文》说:“黄宾虹重在对‘笔’,对‘墨’,对‘笔意’的分析研究,他评论中国画,几乎未见过关于‘形象生动’、‘结构合理’等方面的谈论。”这是不识笔墨之“用”,未识“笔墨”的完整涵义,又不明白论“笔墨”就是谈结构。所谓“笔墨”,包涵了用笔(“笔”)用墨(“墨”)以及点、画(用笔)的关系即结构及其规律;谈笔墨,不仅是谈点画之美,也是在谈成“形”结“体”,怎么能说“未见过”黄宾虹谈论“形象生动”、“结构合理”呢?不过,在中国传统,所谓“形象生动”,又自当别论,恐怕不会是孙先生所理解的意思。在中国传统文化,“形象”是指个别的客观对象,指谓画中物象的,我读画论,仅有数见朱景玄、黄休复、黄公望、李日华、董棨、郑绩等。这是因为,中国艺术是取“象制”,其于物象,称“形”,称“象”;而在宋代以后,“形象生动”者更被品为“能格”。一个熟知中国画理,懂得笔墨的学者或画家,不会给人以“现实主义”或“浪漫主义”、“再现”或“表现”、“具象”或“抽象”的框架,却须辨识“形”与“神”、“似”与“真”与“生”的关系。正是所谓“形象”说、“造型”论限制了中国画的艺术表现。长期来,在许多基本概念上,我们已经处于严重失语的境地而不自知了。六、“笔墨规范”永远不会失效,因为它是“设准”,是人性的产物;除非不同笔墨。用与不用,原是个人的自由。“笔墨”是一个理念,一种普遍,“不只是抽象的普遍,而且是自身包含着特殊的东西的丰富性的普遍”(黑格尔《罗辑学》),它的表现,在“写神”、“写真”、“写生”的要求下,如何取形结体,无可无不可,无所谓“程式”,故也无所谓“封闭”。画“非有定体,惟画者自裁”。王绂“不似之似”,可;齐白石“似与不似之间”,可;黄宾虹“绝不似而绝似”,亦可;宋徽宗“妙体众形”,也未尝不可,都是“其效用、价值尽于自身者也”(邓以蛰先生语)。在“写形”上,各有各的价值趋向、各的旨趣,则在结构上,除了“自然”(自然而然),哪有统一的理法可言。在“写意画”的体制中,只靠实践,只有“悟得”。黄宾虹一再地说“人工、剪裁”,一再地论“内美”、“大美”,正是“有法而不言法”;黄宾虹岂为局隘之人说法!《庄子》曰:“所以论道,而非道也。”七、《孙文》引宗白华先生的话(“中国宋元山水画是最写实的作品,同时又是最空灵的精神表现”)说:“宋代绘画的成就在于高度的写实性。而达到这样的程度,是因为有一套严整、完备而独特的写实规范。”我画了几十年山水,特别欣赏宋画的意境表现,也读过一些画论,只知“师造化”,不知有什么“写实规范”。“写实”是一个多义的也可以说是一个不确定的概念。对于“实”,中国人与西方人在观念、解释等艺术表现上,有同有不同。中国传统没有“模仿”、“再现”的理论;南北朝以来的画论,所谓“切似”、“似”、“形似”,多作中性词,宋以后,更以贬义使用。“实”,如果是指外界对象的状貌,则山石竹木水波烟云,无常形而有常理,山水画家“师造化”、“师法自然”,而决不“学实”。披麻皴、点子皴、斧劈皴等数十种皴法,取对象的“质”、“性”,得其意而并不实实写在。进而言之,山水的表现,有无相成,虚实相生;“空”、“虚”是“实”还是不“实”?“象”与“无形”(“视于无形”)是“实”还是不“实”?宗白华先生说“宋元山水画是最写实的作品”,而也是著名美学家的日本的今道友信先生则认为“东方(主要指中国)名画”“自古以来不写实”,“是在描绘时舍去观察到的实际状态的、本质化的意识的自我表露”(《美的相位与艺术》),两人的说法正好相反,却有一个共同点:宗先生说:“但写实终只是绘画艺术的出发点;”今道先生说:“再现手法,只不过是表现的准备。”我们不去讨论“最写实”与“不写实”这两种说法对或不对,有一点可以确定:一个可以从正、反意义上阐述某一对象的词,用来作为山水画表现的普遍性的概念,在理论上只会导致混乱,因而是不适宜的。画有“跟风”,文章也多“跟风”。好学深思,心知其意;并且懂得欣赏“异量”之美,才会有真正的赏鉴和批评。黄宾虹“爱好溪山为写真”,探索中国画艺术表现的根基,直抉自然之大美,纵论“未有知师造化而不知师古人者”及“传神之旨”;他的艺术实践,特别是晚年所作,或繁或简,或疏朗纵爽,或层层叠积。法无定相,盘礴自在,出神入化,气象万千,为中国画尤其是山水画的时代建树,作出了丰富而深刻的启示。